用印、銀貸對保階段應注意事項

一、用印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
  • (一)立約人之印章(或委由建設公司代刻)。
  • (二)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份或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
  • (三)預收規費、代書費等…。
  • (四)開立與貸款同面額之商業本票以保障賣方權益,交屋時於買方付清所有價款後交還該本票:
    1. 不貸:不貸款切結保証書、開立與原合約所載貸款金額相同之商業本票。
    2. 少貸:少貸切結保証書、開立與原合約所載貸款不足額之商業本票。
    3. 自辦貸款:自辦貸款切結保証書、開立同原合約所載貸款金額商業本票。
  • (五)若買方自行辦理銀行貸款,應於用印同時決定貸款銀行,用印前資料應已送銀行辦理申貸作業。

二、貸款對保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買方應準備資料
  • (一)貸款義務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 (二)貸款義務人之第二証件正本。(※銀行開戶用)。
  • (三)買賣合約書影本。
  • (四)薪資所得證明影本,貸款金額超過1000萬元或加其他金融機構貸款逾2000萬元者,須檢附當年度綜所稅申報資料影本(報稅證明)或其他財力證明:扣繳憑單、撥薪存摺、定存單、其他不動產權狀影本等。

上一頁 目錄索引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