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客戶服務 >>購屋需知
購屋,對於買賣雙方應享的權益及應負的義務了解,可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糾紛與麻煩。茲將(列舉出)購買屋時應繳納的相關稅賦及應注意的事項列舉要點如下:
產權移轉相關之稅規費
應繳項目 計算方式 納稅義務人 試算
契稅 契稅稅額=核定契價×稅率
(契稅稅率-買賣、贈與及占有現為6%)
買受人
印花稅 公契價*0.1% 立約或立據人  
土地增值稅 於土地移轉時,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稅率
*出售持有未滿年的自用住宅,仍可申請一生一次優惠土地增值稅率,10%稅率繳稅。
土地為有償移轉時-原所有權人
土地為無償移轉時-取得所有權人
他項權利設定、移轉登記、權利變更登記 按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計徵
[有他項權利設定(如銀行貸款)時才需要]
設定人  

產權移轉相關之代辦費用
產權移轉買方負擔 應繳項目 收費標準
代書費-買賣代書費、抵押權設定代書費、實價登錄代書費 參照代書收費標準
產權抵押權設定登記代書費 參照代書收費標準
謄本費 依地政機關收費標準;每張 20 元
影印費、代刻印費 依實支實付
房屋住宅險及地震險保費 保險金額年限由貸款銀行核定,費用由產險公司估算


每年開徵一次,繳納期間為每年11/1-11/30

每年開徵一次,繳納期間: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
應納稅額=房屋課稅現值×稅率
房屋課稅現值=核定單價×面積×(1-折舊率×折舊年數)×街路等級調整率(地段率)
核定單價=標準單價×(1±各加減項之加減率)±樓層高度之超高或偏低價
◎如為新建、增建、改建之房屋,則按月比例計算課徵,未滿1個月者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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