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公司治理 >>治理架構及運作
本公司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制定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公司治理守則」,以資遵循。
邀請營建及管理等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擔任公司獨立董事,一方面藉由其專長協助並公司強化公司治理運作,扮演協助投資大 眾監督公司的角色。
公司治理專責單位
  • 公司治理主管:本公司於110年5月月5日董事會,通過聘任於本公司從事財務及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主管職務有三年以上經驗之葉玉娟協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
  • 財務處及股務單位: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外,會同董事長室專責單位及人事管理單位共同擬訂公司治理守則等相關之訂定與修改等相關事務以供同仁遵循。
  • ESG永續發展專責單位:由總經理指揮,管理部負責召集各部處組成之ESG專案小組,負責訂定、檢討永續發展政策、方針及年度計畫擬定及報告書製作;ESG小組依據年度計畫排定落實執行相關ESG作業。
公司治理主管事務

公司治理主管相關事務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公司治理相關業務執行情形
  • 安排董事成員進修公司治理相關研習課程。
  • 協助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審議並於113/3董事會提報。
  • 積極推動公司治理並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等相關辦法及執行,以建全董事會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
  • 完成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續保相關作業,並提報 113/11董事會議。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及執行
為強化本公司在營建產業的技術發展並維護公司努力的成果,公司結合營運目標、研發方向和智慧財產策略進行有效率的整合,藉由智慧財產來強化與維持公司的競爭力。於111年度訂定與營運目標連結之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執行情形:
本公司目前智慧財產管理範圍包括:營業秘密及商標兩項
本公司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於113年03月董事會報告,主要執行情形如下:
  • 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商標申請及維護業務,並委由專業商標事務所辦理公司商標註冊、展延等申請程序事項。
  • 新進人員於試用期簽署「職工試用同意書」,載明若有試用期間侵占公司智慧財產權致使公司蒙受財物或信譽損失,願受法律適當之處分,其後在職期間則須依本公司「工作規則」第5條規定,於服務期間應遵守絕對保守公司機密之義務。
  • 持續透過內部訓練或宣導,強化公司員工對智慧財產的意識;定期每年同仁日由管理部宣導智慧財產管理重要性。
  • 防範內線交易相關宣導及訓練
    本公司禁止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本公司有價證券,為避免董事或員工等內部人因未諳法規誤觸或有意觸犯內線交易相關規定,訂定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等規範,並定期執行相關宣導及訓練課程,如下說明:
    一、董事、經理人宣導及受訓事宜執行:
  • 於112年每季董事會前進行宣導,內容包含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內部人持股申報規定及證交法第157條之1法令規等,提供所有董事參考。
  • 新任董事、經理人簽署聲明書並交付內線交易相關宣導資料。
  • 董事參與主管機關舉辦之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及說明會
  • 課程名稱 主辦單位 時間 參加人員 時數
    113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證交所 113/10/18 董事:魏岱霖、麥修瑋、于俊明及黃其光等4人
    共計12小時
    112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導會 證交所 112/10/20 董事:麥修瑋、于俊明等2人
    治理主管:葉玉娟
    共計9小時
    112年度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證交所 112/11/22 董事:麥修瑋、于俊明等2人
    共計6小時

    二、員工宣導及受訓事宜執行:
    課程內容包括:重大訊息之保密作業,以及內線交易形成原因、認定過程及交易實例說明,內部重大資訊範圍、保密作業、公開作業與違規處理
    課程結束後並將簡報與影音檔案置於內部員工系統,提供給當日未出席者參考。
    受訓課程名稱 日期 參加人數 參與比例
    防範內線交易宣導 114/1/22 65人 85.5%
    防範內線交易宣導 113/1/26 54人 79.4%
    防範內線交易宣導 112/1/13 55人 83%
    三、落實內部人禁止內線交易之具體情形:
    專責單位以e-mail方式向董事宣導有關轉讓持股應確實依規辦理申報並嚴禁內線及短線交易,並提醒因從事短線交易而獲有利益時,公司應行使歸入權,請求內部人將其利益歸屬於公司。
    本公司專責單位每年向董事宣導禁止內線交易時,同時向董事宣導依據本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十條之規定,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本公司之股票。
    專責單位已於 112年 12月 25日通知董事 113年預計召開 4次董事會開會日期,以及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間,避免董事誤觸該規範。
    誠信經營之政策及執行
    本公司企業經營理念為『誠信、務實、積極、創新』,明確將『誠信』列為本公司首要理念。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防範不誠信行為之規範,以使經營階層及所有員工均能依循誠信經營原則執行其職務,並定期檢討修正。 本公司董事長室為誠信經營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企業誠信經營之專責單位:
    由本公司董事長室,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於每年第一季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執行情形:本年度已於113年3月董事會報告。
    教育訓練
    本公司於員工報到由人事主管說明公司人事相關規則及誠信經營注意事項;並於每年召開同仁日時宣導以「誠信經營守則暨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為主題之重要規範,透過案例分享,宣導同仁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
    項目 日期 參加人數(率) 時數
    誠信經營守則作業宣導 114/1/22 65人(86%) 0.5小時
    誠信經營守則作業宣導 113/1/26 54人(79.4%) 0.5小時
    評估機制及相關作為
    • 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納入法令遵循自評檢核,透過自行評估落實遵循意識。
    • 稽核單位年度稽核執行以風險導向之稽核查核作業
    • 已將誠信經營條款納入員工人力資源政策管理。
    • 與供應商往來時,評估往來對象之合法性,充分了解對方之誠信經營狀況及遵守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情形;契約中明訂雙方遵守誠信經營及永續發展相關條款, 及進行的營業活動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貪腐及賄賂行為之條款。
    不誠信行為檢舉專責單位及信箱
    一、股務主管:受理股東、投資人等利害關係人之檢舉。
    二、管理部主管:受理公司內部同仁及客戶、供應商、承攬商等之檢舉。
    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 一、檢舉人之真實姓名及可連絡之電話、電子信箱。
    • 二、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 三、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包含人員姓名/單位/職稱、事件發生日期及內容說明等)
    舉報信箱:dian@sunty.com.tw

    113年度由檢舉管道及非檢舉管道受理案件皆無,亦無違反誠信經營相關案件調查中。
    公司治理專責信箱
    內外部信箱
    本信箱可提供內外部吹哨者檢舉違反誠信行為,承辦單位對檢舉人之身分及檢舉內容進行保密。並由專責管理單位配合相關實證進行調查,若經查證確有違反誠信行為時,將會依本公司之人事管理規章懲處之規定簽報懲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