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參照臺灣證券交易所制定之「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公司治理守則」,以資遵循。
邀請營建及管理等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擔任公司獨立董事,一方面藉由其專長協助並公司強化公司治理運作,扮演協助投資大 眾監督公司的角色。
公司治理專責單位
- 公司治理主管:本公司於110年5月月5日董事會,通過聘任於本公司從事財務及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主管職務有三年以上經驗之葉玉娟協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
- 財務處及股務單位: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外,會同董事長室專責單位及人事管理單位共同擬訂公司治理守則等相關之訂定與修改等相關事務以供同仁遵循。
- ESG永續發展專責單位:由總經理指揮,管理部負責召集各部處組成之ESG專案小組,負責訂定、檢討永續發展政策、方針及年度計畫擬定及報告書製作;ESG小組依據年度計畫排定落實執行相關ESG作業。
公司治理主管事務
公司治理主管相關事務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公司治理相關業務執行情形
- 安排董事成員進修公司治理相關研習課程。
- 協助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審議並於114/3董事會提報。
- 積極推動公司治理並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等相關辦法及執行,以建全董事會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
- 完成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續保相關作業,並提報 114/11董事會議。